校发〔2018〕5号
校内各单位:
为满足学生的专业兴趣,促进人才的个性化发展,规范转专业工作的实施和管理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》,学校对2017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工作进行了调整改革,制定了《吉林大学2017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工作方案》,并经2018年1月2日学校第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吉林大学2017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工作方案
吉林大学
2018年1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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