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信工程学院全体导师:
2012年指导自费研究生指导经费已可以报销,本次指导经费指标是在学院总体经费预算内下拨的,主要包括:
1.指导2009级学术型硕士(自费生)指导经费;
2.指导2010级全日制专业硕士(自费生)指导经费:
3.指导在职工程硕士毕业生指导经费;
4.指导博士(自费生)毕业生指导经费。
请各位导师按照预算指标支出本年度经费,并按照财务处的要求办理报销手续,程序如下:
1.到财务科领取《报销单》,并按财务报销规定填写、粘贴票据。
2.经办人、验收人必须为我院研究生,导师在分管负责人处签字。
3.到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核定报销金额。
4.找主管财务院长签字。
5.到学院办公室盖章并领取报销“经费卡”。
6.持“经费卡”及报销单据去财务科报销。
7.如实际报销金额与核定金额不符,告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更改。
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
2012年5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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